毕业研究生办理人事代理温馨提示

发布单位:思想教育与管理科  发布日期:2013年04月24日   作者:wss

毕业研究生作为高学历的毕业生,大部分的就业单位会解决所应聘毕业研究生的档案、户口接收问题,需要自行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研究生人数较少。为了便于有需要的毕业研究生办理人事代理,现将相关事项提醒如下:

一、慎防上当受骗。因办理人事代理为收费服务,有人冒充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老师收集学生个人信息,散布虚假信息,以达到骗取毕业生找他们办理人事代理的目的。

二、办理条件:

  1、外地生源(入学前为非广州户口的毕业生)

  国家统分应届本科(含本科)以上毕业生、暂缓就业毕业生,需具备学士(含学士)以上学位

  2、广州生源(入大学前为广州户口的毕业生)

  应届毕业生,中专以上学历

三、所需材料:

  1、接收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(或号码);

  2、毕业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、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》、《就业协议书》原件一式四份(加盖单位公章);

  3、履历表(人才市场提供,学生填写)。

详见《2013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手册》P12-P17